我从小喜欢歌唱。小学时的班主任陶老师觉得我乐感好,总鼓励我去唱歌,参加唱歌比赛。我参加过两次比赛,一次唱张明敏的《青海青》,一次唱《大海,我的故乡》,可惜一次奖也没拿到,灰溜溜的在台下看着同班那个和我一起去参加比赛的女孩子拿第一名,心里老大不服气:哼,不就是长得比我高一点,好看一点吗。想起过去的自己,真是好笑。
慢慢长大的我还是那么喜欢唱歌,可是比赛拿不到奖(那种参赛者三分之二以上能拿奖的比赛,例如卡内基梅隆大学中国学生卡拉OK比赛,班级歌曲比赛不算)似乎成了我命中注定的。大学一年级,带着金大牙老兄(德语班大哥级同学)的鼓励,我好不容易鼓起勇气报名参加了在上海外国语大学举行的“爱未来杯”英语歌曲比赛,还在大牙同学的真心建议下选择了“Michael Learns to Rock” 的“sleeping child”。还记得那时候,每天早晨五点五十起床,在读外语以前,在同济南楼前的草坪上练习两三遍那首歌,特意为了参加比赛买了一张“Michael Learns to Rock”的正版唱片。结果,傻傻的骑车到了上外,才猛然听别人说正版唱片不是卡拉OK唱片,是不能消人声的。满头大汗的跟着原声唱片唱完了那首歌,好几个地方因为没有消除原声,被原声带得很高,把自己声音的缺陷暴露无遗,灰头土脸的回来了。从那以后,自信越来越少,每次在同济十大歌手报名点踌躇一番之后,还是走了。大学三年级还去了一个赈灾清唱比赛,唱超载乐队的《绿草如茵》,还是被刷下来了。永远只是一个普通的“麦霸”而已。
可我还是不可抑制的喜欢唱歌,不管拿不拿得到奖,只要有人愿意和我一起唱,我就愿意把自己的心放进去大声的唱。在同济大学读书小组三年,每年都有一群朋友唱歌的时候。有时候在西南一楼门口的草地上,有时候在图书馆地下室,有时候是在某个同学的宿舍里。如果有一个会弹吉他的朋友在,那就更爽了。那个时候,《国际歌》, 《野百合也有春天》,《蒙古人》,我们一首接一首。何平,一位长年在地下室沉默不语读书抽烟的大哥,突然在唱完歌对我说:“我喜欢你唱,有感情”。那一刹那,我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满足的人。
我还喜欢一个人唱,尤其喜欢骑着自行车在夜色中穿行时歌唱。那时候做家教,往返骑自行车总要半个多小时。我就一路骑一路唱,把beyond所有的歌唱一遍,再唱黑豹和唐朝。夜里十点钟,路上没有多少人,那时候听着自己的歌声在翔殷路,中原路,控江路上回荡,觉得自己就是夜幕中的国王。
夜色中激越的歌声慢慢在岁月里溜走,我还是怀念当初唱歌的模样,人生如诗,生命如歌。
Tuesday, July 15,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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